一、办理条件
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
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,或具备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;
不存在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江苏海事局。
二、扬州海事局海员证办理所需材料
(一)初次申请海员证
海员证申请表(无纸化线上申报可免于提交纸质版);
船员适任证书(船员管理系统内已有电子存档,可免提交);
申请人近 6 个月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、手写签名、指纹信息(系统已采集存档可免提交);
合法有效的船员劳动合同、上船管理协议(委托机构代办时提供);
委托证明(交由外派公司代办时提供)。
(二)海员证换发
海员证申请表(线上无纸化申报免纸质);
原有效期届满海员证原件;
如人员照片、指纹、签名信息发生变更,需重新采集提交对应电子材料。
(三)海员证遗失、损毁补发
海员证申请表(线上无纸化申报免纸质);
《海员证补发情况说明》;
信息变更则补充照片、签名、指纹采集材料。
三、重要办理须知
办理前需完成船员个人基础信息采集;材料在海事船员管理系统存在电子档案,无需重复递交纸质材料;
办理渠道:可本人前往扬州海事局政务大厅窗口办理,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海员外派机构代办;
收费标准:海员证核发、换发、补发均不收取办理费用;
办理时限:海事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;
扬州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: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 19 号,咨询电话:0514-80979190,办公时间:上午 08:30-12:00,下午 14:00-17:30。
四、咨询联系
有船员证书培训、办证代办相关疑问,可联系招生办蔡老师:0595-27300151,更多船员证书办理资讯查看:www.hy151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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